律师简介 (由律师自行填写)
黄时韬律师,1995年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律专业。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0年3月经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长期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历任司法所所长,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贴近基层百姓,基层工作阅历丰富。2005年至2011年在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兼职律师。先后在南宁天人林业公司、南宁巨桉林业公司、宾阳县中医院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本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近三十年,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深厚的法理功底。擅长于刑事辩护、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等案件。
本人将格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敬业,诚实守信,切实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