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由律师自行填写)
1、自2010年在内蒙古大宁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担任“赤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3、2024年4月30日,赤峰市人民政府聘请马淑芬同志为赤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 政策法律专家组专家,聘期二年,自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4、2025年6月30日,赤峰市人民政府聘请马淑芬同志为赤峰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4、2025年6月30日赤峰市人民政府聘请马淑芬同志为赤峰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